我们目前的做法是:先
1.写测试用例(写到每个功能点为止,如添加、删除、导入、导出都算一个功能点)
2.评估每个功能点的复杂程度 (这一方面是和开发人员讨论,一般考虑算法、业务逻辑等、其他模块关联性)
3.根据每个功能点的复杂程度计算测试时间(这一点根据个人经验居多,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数据做参考,同时要考虑整个项目的测试时间做安排)
4.然后分配给测试人员进行测试,如果测试时间有延误的就进行调配,同时记录下来实际执行的时间,以便下次改进。
我个人觉得这个工作量评估,可以跟开发人员的工作量评估类似,开发人员的工作量评估主要是评估开发人员完成了多少个功能点(或者功能基点)。那么测试人员的工作量,应该是综合每个考核周期,他所完成的测试功能点数量。
举个例子,以开发一个项目为例子。
一个项目总共有100个功能点,4个开发人员完成(假设4个开发人员的岗位一样),目标工作价值就是各自完成25个功能点的开发量。根据各个公司的情况,如一个测试人员对四个开发人员,或者可以认为一个测试人员对一个项目,那么他的工作量就是完成100个功能基点的测试。
其实领导很多时候认为:开发人员的工作难度,以及价值,其实是比测试人员高的。
那么测试人员的工作量体现在一个开发人员完成25个功能点,但是一个测试人员就完成了100个功能点的测试。
对比起来,测试人员的工作价值其实比开发人员来说,其实最起码也可以做到一致的
所以我认为,可以根据之前测试人员在测试考核的各个周期,统计出一个基准值,设置为每个考核周期所应该完成的测试功能点,作为其工作量的估算值,必须要达到该之才能认为测试人员是做足本分工作。当超过这个基准值,那么可以认为此测试人员超出了他所应该承担的测试工作量,值得嘉奖。
当然,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,这个基准值只是估算值,每个考核周期都可能有所变化。而且不同岗位的测试人员所承担的基准值也有所不同。工作量只是对测试人员考核的一个指标,并不是唯一指标,这个指标不应该对测试人员的考核起到唯一的判断好坏的指标。